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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宁整顿报刊发行秩序

1999-12-12 来源:光明日报 记者 苗家生 我有话说

本报沈阳12月11日电(记者苗家生)辽宁省委办公厅、辽宁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出通知,要求全省把整顿本地区、本部门报刊发行秩序,坚决禁止行业报刊摊派发行作为“三讲”教育整改的重要内容,作为端正党风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重要举措,对本地区、本单位所属报刊社的发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,凡违背本通知精神的,要立即纠正,不得拖延。要保证党报党刊的顺利发行。

通知指出,中央和省委、省政府多次发文,明令各行业报刊及其主管部门不得采取向下级下文件、下达订阅指标、给高额回扣、与各种评比活动挂钩、强行摊派等不正当手段发行本系统、本部门的报刊,但仍有部分单位无视这些规定,继续以各种不正当手段强行摊派本系统、本部门的报刊,严重扰乱了报刊发行秩序,影响了党报党刊的顺利发行,增加了基层的负担,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。通知规定:各级党政部门、群众团体不准为其上级部门和本部门主办的报刊发征订文件、下达订阅指标,不准把订阅上述报刊与考核、评比和其他公务活动挂钩,要由读者自愿订阅。各行业报刊社不准采用给高额回扣等不正当手段扩大发行,不准以开发行会的名义组织有关人员到境外或风景名胜地旅游,不准在党报党刊发行之前进行征订,挤占党报党刊的订阅经费。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党政部门和群团组织,由各级党委督查部门查实后通报批评,对有关责任人要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,并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。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业报刊社,由各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查实后,视情节分别给予警告、罚款、停业整顿、撤销登记的处罚。问题严重的,交纪检、监察部门处理。为便于社会和群众监督,通知还公布了省委、省政府有关部门的举报电话,并要求各级党政有关部门公布举报电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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